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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客户提供便利的金融工具。客户可以使用 国泰君安证券(越南) 部分的贷款 购买上市证券。
在国泰君安证券(越南)开户的客户(或客户授权人),外国客户除外。
客户须要跟国泰君安证券(越南) 签署《证券保证金交易合同》之后 即可使用贷款资金 在网上、柜台或通过电话进行下单。
保证金贷款的本金和利息(以实际使用保证金贷款的天数为准)将返还给我们。先收贷款利息,后收本金
贷款期限为客户购买证券之日起 90天。若客户有需求续签合同,国泰君安证券(越南)可以延期90天。
利息9.9%/年(一年计息日为 365天),利率可能不时变化,逾期利率为正常利率的150%
客户查阅 《利率表》详看或 跟客服专员联系
融资最多比例:50%
– 初始保证金最少比例:50%
-维持担保最少比例:40%
-处理比例: CMR ≤ 35%
-追加担保物为维持担保最少比例的期限:01个工作日,对于35% < 实际保证金比例 < 40%.
融资到期的通知期限:到期之日前7(七)天
处理融资到期期限:到期之日后连续1个工作日内。